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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训(实验)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信息来源:高世杰 发布日期:2026-01-09

寒假将至,为确保假期学校实训(实验)室安全,防止事故发生,现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严格落实假期实训(实验)室安全管理责任

寒假期间是实训(实验)室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,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假期实训(实验)室安全管理工作,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思想,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原则,增强安全责任意识,要明确寒假期间实训(实验)室安全管理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,结合实训(实验)室运行情况,做好安全管理和检查。

二、加强实训(实验)室危险源安全管控

1.各二级学院在寒假前应开展一次全面实训(实验)室安全检查,排查隐患,及时整改,杜绝事故。

2.应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,尤其是易制毒、易制爆、精麻药品、生物病原体的安全管理;加强特种装备、自制设备、辐射装置的安全管理;加强实训(实验)室场所用电、用气、用水的安全管理,特别要加强气瓶、高压设备、烘箱、马弗炉、冰箱等容易引发火灾或爆炸危险设施的管理,确保安全。

3.安装有危险源智能管理(预警)系统的实训(实验)室,放假前检查摄像头和探测器状态,确保正常运行,加强线上巡检。

4.请各位实训(实验)室安全网格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抓紧完成实训(实验)室隐患整改,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、不留死角,同时做好实训(实验)室分级分类的动态更新与调整工作。

三、及时清运实训(实验)室危险废弃物

请各实训(实验)室在1月9日18点前将实训(实验)室所产生的实训实验废料清理。寒假期间实训(实验)室产生的危废,请规范妥善储存,定期进行废料清理。

四、加强假期实验过程安全管理

对于寒假期间在实训(实验)室工作的人员,要执行报备制度,遵守实训(实验)室安全管理制度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实验时不得脱岗,不得出现实训(实验)室设备运行但无人值守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。

五、严格做好实训(实验)室准入管理

二级分院责任人,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。对于进入实训(实验)室开展产学研合作以及交流的校外人员,要实行准入培训与考核许可,做好安全防护工作。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实训(实验)室,不在实训(实验)室开展聚集性活动。

六、加强实训(实验)室门禁管理,落实假期值班责任

各实训(实验)室要落实假期安全值班责任,应急事件及时上报。对于没有工作任务的实训(实验)室,建议关停,关闭门窗、水源、电源、气瓶、仪器设备等。各学院安排专人统一保管实训(实验)室的钥匙,确保紧急情况下实训(实验)室门锁可顺利打开。

(教务处)